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称评定体系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企业一级法律顾问、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和企业三级法律顾问,这一职称体系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相对应,一级法律顾问相当于正高质量职称,二级对应副高质量,三级则对应中级。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对全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称评审职业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评审职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省级国资委负责本地区的企业法律顾问职称评审职业。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岗位等级资格具体如下:
1、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具备正高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常拥有丰盛的法律操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学说基础,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2、企业二级法律顾问:相当于副高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3、企业三级法律顾问: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智慧和操作能力,能够协助处理一般性的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基础的法律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不仅包括外部聘请的律师,还包括企业内部聘请的专业管理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方面:
– 提供法律咨询;
– 参与合同谈判;
– 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
– 执行法律法规;
– 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
– 审核规章制度;
– 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事务的重要支撑,其职称等级的评定不仅体现了其专业能力,也反映了其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